您好,欢迎来到融仔情感。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五、通知

五、通知

来源:融仔情感


  离职后,甲方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向乙方进行通知或送达:

  乙方电子邮箱:? ??? ??。? ? ? ? ? ? ? ? ? ? ?

  通信地址:? ??? ??。

  手机短信:? ??? ??。

  无论乙方是否实际查阅或拒收,甲方通过上述方式之一向乙方发出通知时,即视为乙方已经查阅。如乙方联系方式有变更,应立即书面告知甲方。

  上述地址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Copyright © 2019- rzxl.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