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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的基本概念是什么

来源:融仔情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种组织既可以是人的结合团体,也可以是依特殊目的所组织的财产。从根本上讲,法人与其他组织一样,是自然人实现自身特定目标的手段,它们是法律技术的产物,它的存在从根本上减轻了自然人在社会交往中的负担。法律确认法人为民事主体,意在为自然人充分实现自我提供有效的法律工具。

一、民法典中法人可以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吗

法人是的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第六十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二、法人与自然人的区别在哪里

法人与自然人的区别在于:

1、代表不同。法人代表社会组织;自然人是单个人。自然人不一定有法人资格,是以生命和血缘为生存特征的单个人。法人不是个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只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2、民事主体不同。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

3、属性不同。自然人具有自然属性,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

4、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本质是法人能够与自然人同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成为享有权利、负担义务的民事主体。自然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其外延包括本国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自然人与公民不同,公民仅指具有一国国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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