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拥有人,在去世之前没有办理遗嘱,在产权人过世之后,房产由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法定继承人可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法定继承人是多位的情况下,需要其他不能办理房产过户的人签署房产产权继承的协议并公证,这样可以办理过户手续的继承人才可以办理房产过户。其他人的利益怎么分,要看协议内容。
(二)房产拥有人在去世之前办理了遗嘱并进行公证的,在产权人去世的时候,房屋的产权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进行继续,并办理过户手续。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与之有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人,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继承房产的,叫做遗赠房产,过户费用是不一样的。
一、构成遗产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一)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债务。遗产不能是人身权及身份等,
这是由现代民法典作为财产继承而决定的,此与古代社会的宗祧继承制相区别。
(二)遗产必须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这里的所有是广义上的所有,既包括作为物权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又包括死者生前享有的债权,还包括知识产权、股权等各种复合权中的财产权利部分。
(三)遗产必须是非专属于死者自身的财产。有些财产依其人身专属性不具有可继承性,因此不得继承。如养老保险金请求权,被保险人死亡后则该种权利归于消灭。
(四)遗产的形态不以死者死亡时遗留下的状态为限,从死者遗留下的财产衍生出的财产或替代财产均为遗产。
二、房产证抵押需要什么条件
房屋抵押的条件是抵押人对房屋享有所有权;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没有争议,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就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