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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的数额标准为多少

来源:融仔情感

法律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和第七条的规定挪用资金六万元以上归个人使用就会被认定为挪用资金罪。

根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罪追究刑事责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挪用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三)挪用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第十一条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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